Notice and Severance
Notice Requirement
关于合同终止前的通知要求,相关法律有哪些规定?
《雇佣条例》(第57章)是规范合同终止通知要求的首要立法。
合同终止有哪些类型?(由雇员或雇主终止) 《雇佣条例》认可无固定期限合同、固定期限合同及试用期合同。 此类雇佣合同可由雇员、雇主或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或在特定情况下由任一方无需通知即可终止。
终止合同(固定期限、无限期、试用期合同)所需的通知期(以周为单位)是多少?
定期雇佣合同在指定工作完成时或定期合同期限届满时终止。
对于无固定期限合同,合同将持续有效,直至依法终止。此类合同可由任何一方在发出约定期限的通知后终止,但通知期不得少于 7 天。在试用期内,双方均可在第一个月内终止雇佣合同。但第一个月之后,合同只能通过至少提前七天发出书面通知来终止。
员工提出解约时,法定通知期是多久?
员工有权通过向雇主提交7天(一周)的书面通知,从固定期限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合同中辞职。
在何种情况下,终止合同的一方可无需提前通知?
若雇员严重违反基本职责、犯下导致无法继续雇佣的过错、存在惯常疏忽,或在工作场所存在欺诈或不诚实行为,雇主可不经通知终止劳动合同。 如果员工担心工作场所存在伤害或患病风险、永久无法胜任工作、遭受虐待,或有正当的法律理由,则可以不经通知终止雇佣合同。
是否有关于代通知金的规定?
劳动合同的任何一方均可无需提供书面通知而终止合同。如双方同意,可不提供书面通知,而由一方向另一方支付一笔金额,该金额等于剩余工作日的平均日工资总额。
法律是否要求在终止劳动合同前须向对方送达通知?
终止雇佣合同通常须发出通知,但雇员或雇主有严重过失时除外,该情况下无需通知。
来源:《1968年雇佣条例》(第57章)第7(1A)、9及10条,2024年修订
Severance Pay
关于遣散费的相关法律是什么?
《雇佣条例》(第57章)专门处理遣散费事宜。当雇员因裁员或停工而被解雇时,雇主有义务向其支付遣散费。
在什么情况下可获得遣散费(个别解雇与集体解雇)?
根据《雇佣条例》,雇员若根据连续雇佣合约工作不少于24个月,且因裁员或停工而被解雇,则有权获得遣散费 。
若解雇基于以下原因:雇主已关闭或拟关闭业务; 雇主已停止或计划终止在该雇员受雇地点的业务;或业务对雇员从事某类工作的需求,或对雇员在受雇地点从事特定类型工作的需求,已停止、减少或预计将停止、减少,则视为因裁员而解雇。
当雇员的薪酬基于雇主提供的工作而定时,若无工作或无工资的天数超过以下任一标准,则视为被停工:
● 任何连续四周内正常工作日总数的一半。 ● 任何连续26周内正常工作日总数的三分之一。 若雇员因故意违抗、行为不端、疏忽、欺诈/不诚实,或基于普通法中雇主有权不经通知即终止合同的任何其他理由而被解雇,雇主无义务支付遣散费。
应向工人支付的遣散费按什么标准计算?(按天数或原工资的百分比)
遣散费的计算方式为:每满一年服务可获得最后一个完整月工资的三分之二(按月薪计算),或以22,500港元的三分之二为上限(以较低者为准)。
除遣散费外,还有哪些应支付给员工的款项?(未休年假、奖金等)
雇佣关系终止时,雇主必须在终止之日起七日内向员工支付未使用的法定年假、已赚取的节假日及其他报酬(工资除外)。
法律是否要求雇主在合同终止时(非因员工过错)向员工支付遣散费?
在任何非因员工过失导致合同终止的情况下,雇主必须支付遣散费。员工如需申领遣散费,须在解雇或裁员生效后3个月内向雇主提交书面通知。经劳工专员批准,该期限可予延长。雇主须在收到通知后2个月内支付遣散费。
雇主如未向雇员支付遣散费,将面临起诉;首次定罪将被处以第3级罚款(10,000港元),若属第二次或后续定罪,则被处以第5级罚款(50,000港元)。
来源:1968年《雇佣条例》(第57章)第28条、第31A至31P条、第40A(2)条及第41D条(2024年修订);1899年《刑事诉讼条例》(第221章)附表8(罪行罚款等级)(2025年修订)